《上海市財政局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稅務局關于轉發〈財政部稅務總局關于去產能和調結構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政策的通知〉的通知》
滬財稅〔2018〕68號
各區財政局、稅務局,市財政監督局,各稅務分局,各稅務稽查局:
現將《財政部稅務總局關于去產能和調結構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8〕107號)轉發給你們,請結合以下意見一并執行。
本市按照去產能和調結構政策要求停產停業、關閉的企業名單,由市產業結構調整協調推進聯席會議辦公室(以下簡稱:市產業結構調整辦,設在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組織審核認定,并書面提供至市財政局和市稅務局。主管稅務機關根據名單做好政策落實相關工作。市稅務局每年應將已享受政策企業名單提供至市產業結構調整辦,由市產業結構調整辦組織對企業情況進行復核;對于名單內企業自身恢復生產經營、終止關閉注銷程序的,經市產業結構調整辦認定后及時通知市財政局和市稅務局。
上海市財政局
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稅務局
2018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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