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其他應收款核算哪些內容?
答:其他應收款是指企業除應收票據、應收賬款、預付賬款等經營活動以外的其他各種應收、暫付款項。
其主要內容包括:
1.應收的各種賠款、罰款,如因企業財產等遭受意外損失而應向有關保險公司收取的賠款等;
2.應收的出租包裝物租金;
3.應向職工收取的各種墊付款項,如為職工墊付的水電費、應由職工負擔的醫藥費、房租費等;
4.存出保證金,如租入包裝物支付的押金;
5.其他各種應收、暫付款項。
問:其他應收款核算哪些內容?
答:其他應收款是指企業除應收票據、應收賬款、預付賬款等經營活動以外的其他各種應收、暫付款項。
其主要內容包括:
1.應收的各種賠款、罰款,如因企業財產等遭受意外損失而應向有關保險公司收取的賠款等;
2.應收的出租包裝物租金;
3.應向職工收取的各種墊付款項,如為職工墊付的水電費、應由職工負擔的醫藥費、房租費等;
4.存出保證金,如租入包裝物支付的押金;
5.其他各種應收、暫付款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