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吹揭恍┚W友在會計論壇上問到一些關于會計做賬憑據的問題,各種回答千奇百怪,有的回答以訛傳訛。為避免給一些會計新人誤導,本人作為一個會計老人現在把這些是是非非進行做一個簡單梳理。本文僅以企業為例,不涉及其他單位。
一、會計做賬的憑據一般有那些?
所謂“會計做賬的憑據”就是指會計憑證中的原始憑證。
那么在我國目前國情的情況下,實務中有那些具體的原始憑證呢?
1、發票(最多的,也是常常被提起的);
2、外企業開具的收據;
3、財政非稅收入專用收據;
4、中國人民解放軍或武警部隊的財務專用收據;
5、醫院、學校等使用的專用收據等;
6、捐贈收據;
7、銀行、郵政、鐵路等部門收費憑據等;
8、企業內部自己的工資表、獎勵單、付款單、收款收據、成本核算資料、實物發放資料等;
9、資產被盜報警資料、法院裁定(判決、調解書)等。
以上僅僅是個大概,實務中會遇到各種千奇百怪的原始憑證,需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
二、是不是只有正式發票才能做賬嗎?
由于我國稅收管理在很多時候過分倚重了“以票控稅”,給一些初涉會計職場的人一個誤會就是——會計做賬必須要見到發票才能做賬。其實,這是一個天大的誤區。
會計核算的一個重要職責,就是真實反映經濟業務,有些經濟業務本身就不需要發票。
1、僅僅是反映雙方債權債務關系的
可以使用收據、借款單以及合同、銀行回單等作為做賬依據。比如預收定金、支付欠款、資金拆借等。
2、發生的業務屬于非稅經濟業務
比如企業雙方簽訂了合同,但是還未履約就有一方違約,最后法院裁定或判決違約方向守約方支付的違約金。此時由于還未涉及到應稅,故支付違約金就不涉及發票。但是,雙方可以依據法律文書、銀行回單等作為做賬依據。
實務中,類似這種情況的很多。
3、特殊部門使用的特殊票據
所謂特殊票據就是除稅務發票以外,國家或稅法認可使用的票據。具體包括有政府財政部門的非稅收入專用收據、軍隊與武警使用的收據、醫院與學校等使用的收據、銀行收費憑據、郵政部門收費憑據、鐵路收費憑據(含火車票)、航空公司收費憑據(含機票)等等。
這些特殊票據在現實生活中是大量存在的,并且大多數也是被國家相關部門認可的。
因此,這些特殊票據,雖然不是稅務發票,但是實務中可以起到發票相同作用,多數都能在稅前進行扣除。
4、企業內部的憑據
企業內部按照規范財務管理產生的內部憑據,是會計做賬時候的重要憑據。
比如,按規定制作的固定資產折舊計算表,可以作為會計上計提折舊會計分錄的依據;原輔材料的領料單,是作為企業生產成本核算最重要的依據,也是會計上做“生產成本”等科目會計分錄憑據之一。
企業的工資和獎金、補貼等發放資料,是會計上處理“應付職工薪酬”最主要的依據。
企業董事會或股東會決定對外投資的決議,是會計上處理“長期股權投資”必須的依據;涉及股東分紅,當然也需要這樣的決議。
所有涉及資產減值準備計提、資產盤盈盤虧處理等,企業內部按照內控程序產生的資料,都是這些會計業務或會計分錄必須的依據。
企業內部的憑據根據企業的規模與管理方式不同,可能不盡相同。
三、是不是只有正式發票才能稅前扣除?
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細則等,從未規定必須要正式發票才能稅前扣除。涉及稅前扣除的規定很多,但是規定必須要有正式發票才能稅前扣除的,我的理解是涉及的貨物或勞務多數情況下是增值稅或營業稅的應稅范圍。比如,成本耗用的存貨要能得到稅前扣除,外購的應該有正式發票;發生的費用支出,如果屬于增值稅或營業稅的應稅范圍就必須要正式發票。如果涉及的成本費用支出,不屬于增值稅或營業稅的應稅范圍的,應該是不需要正式發票的。
四、所有的報銷憑證是不是必須要有老板的簽字?
這個問題不能一概而論,具體要看企業的規模、組織形式、內控要求等。
在大中型企業,一般管理規范或進行預算管理,企業有比較規范的分級授權制度等,財務報銷等一般會按照分級授權制度進行辦理,不可能也不應該所有的財務報銷都由“老板”簽字;同時,在管理規范的企業,一般還會分預算內和預算外支出,二者簽批程序也是不同的。
而在很多小型私營企業,老板出于對企業的把控,更加喜歡強調在企業內部執行他的“一支筆”——沒有老板的簽字,一律不能報銷。這也是,很多人產生誤區的原因之一。
總之,涉及會計做賬的憑據有很多,能否稅前扣除的原因與條件也很多,歡迎大家補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