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建工〔2017〕18號《青海省建筑市場信用管理辦法》全文:現將《青海省建筑市場信用管理辦法》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執行過程中的問題及建議,請及時反饋省住房城鄉建設廳建筑業監管處。
青建工〔2018〕116號《青海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取消建筑勞務企業資質推進建筑勞務用工制度改革有關事項的通知》從2018年4月1日起,在全省范圍內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中,一律取消對勞務企業的資質及其安全生產許可證要求。各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不再將建筑勞務企業的資質及其安全生產許可證列入建筑市場監管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