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市地方稅務局2017年度關聯申報提醒: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完善關聯申報和同期資料管理有關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42號),實行查賬征收的居民企業和在中國境內設立機構、場所并據實申報繳納企業所得稅的非居民企業,年度內與其關聯方發生業務往來的,在報送年度企業所得稅納稅申報表時,應當附送《中華人民共和
《廣東省國家稅務局關于小型微利企業按季申報及附送相關資料的公告》廣東省國家稅務局公告2018年第2號: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優化營商環境和推進“放管服”改革的系列部署,精簡小型微利企業涉稅資料報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和《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納稅人財務會計報表報送管理辦法〉的通知》(國稅發〔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