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征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車型目錄(第二十一批)》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58號
《財政部稅務總局工業和信息化部關于對掛車減征車輛購置稅的公告》財政部、稅務總局、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告2018年第69號:一、自2018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對購置掛車減半征收車輛購置稅。購置日期按照《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海關關稅專用繳款書》或者其他有效憑證的開具日期確定。
《遼寧省國家稅務局關于廢止〈遼寧省國家稅務局關于規范刊登車輛購置稅完稅證明遺失聲明有關問題的通知〉的公告》
《免征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車型目錄》(第十七批)(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20號)為進一步支持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工業和信息化部、科技部關于免征新能源汽車車輛購置稅的公告》(2017年第172號)的要求,工業和信息化部會同國家稅務總局等部門對企業提交的申請材料進行了審查
《甘肅省國家稅務局關于推行電子稅務局車輛購置稅網上繳稅業務的通告》甘肅省國家稅務局通告2017年第4號:為進一步優化納稅服務,甘肅省國家稅務局決定于2018年1月1日起在全省范圍內推行電子稅務局車輛購置稅網上繳稅業務(以下簡稱車購稅網上繳稅業務),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關于減征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車車輛購置稅的通知 財稅〔2016〕136號 經國務院批準,現就減征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車車輛購置稅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自2017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對購置1.6升及以下排量的乘用車減按7.5%的稅率征收車輛購置稅。自2018年1月1日起,恢復按10%的法定稅率征收車輛購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