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5月29日廈門市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次會議通過,2003年8月1日福建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次會議批準)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保護華僑捐贈興辦公益事業的正當權益,加強受贈管理,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本條例所稱華僑捐贈興辦公益事業,是指華
關于印發《國際金融組織和外國政府貸款項目前期管理規程(試行)》的通知 財國合〔2017〕5號 為落實《國際金融組織和外國政府貸款贈款管理辦法》(財政部令第85號),完善國際金融組織和外國政府貸款項目前期管理制度,提高貸款使用效益,現將我部制定的《國際金融組織和外國政府貸款項目前期管理規程(試行)》印發你單位,請遵照執行
財辦國合〔2017〕25號《財政部辦公廳關于印發〈國際金融組織和外國政府貸款贈款項目采購管理工作指南〉和〈國際金融組織和外國政府貸款贈款項目采購代理機構選聘指南〉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