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藥監局關于進一步完善藥品關聯審評審批和監管工作有關事宜的公告》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公告2019年第56號:為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深化審評審批制度改革鼓勵藥品醫療器械創新的意見》(廳字〔2017〕42號),原食品藥品監管總局發布了《食品藥品監管總局關于調整原料藥、藥用輔料和藥包材審評審批事項的公告》
國食藥監安〔2006〕120號《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關于印發〈藥用輔料生產質量管理規范〉的通知》為加強藥用輔料生產的質量管理,保證藥用輔料質量,國家局在充分征求各方面意見的基礎上,制定了《藥用輔料生產質量管理規范》,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本地實際情況參照執行。在執行中有何意見和建議,請及時與國家局藥品安全監管司聯系。
《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關于藥用原輔料進口通關有關事宜的公告》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公告2018年第8號:一、對于進口原料藥,進口單位可憑原料藥批準證明文件、原產地證明、裝箱單、提運單、貨運發票、出廠檢驗報告書等資料,到口岸藥品監管部門辦理《進口藥品通關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