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地稅函〔2015〕62號《舟山市地方稅務局關于社會保險費滯納金征收有關事項的通知》為推進我市社會保險費征收“規范化、法制化、稅收化”進程,進一步規范繳費申報,防范執法風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八十六條規定,并報經舟山市人民政府同意,決定從2015年12月(費款所屬時間)起執行社會保險費滯納金制度?,F將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