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衛辦疾控函〔2019〕296號《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關于調整肺結核傳染病報告分類的通知》《肺結核診斷》(WS288-2017)標準和《結核病分類》(WS196-2017)標準已于2018年5月1日正式公布施行。為適應新診斷標準和分類標準實施后的工作需要,決定自2019年5月1日起,將“傳染病報告信息管理系統”中肺結核
11月20日,河南省結核病按病種付費工作啟動會在鄭州召開,今后全省結核病患者無論是門診治療還是住院治療均實行按病種付費,實現了報銷全覆蓋,在全國范圍內尚屬首次
記者8月29日獲悉,為提高肺結核患者醫療保障水平,省衛計委、省人社廳聯合下發《關于開展肺結核按病種付費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決定在全省開展肺結核按病種付費工作,并將肺結核納入我省重特大疾病醫療保障范圍,9月底前全面啟動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