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關于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注冊資本登記管理制度的規定》(2024年版全文)(國務院令第784號)【附PDF+word版下載】第一條 為了加強公司注冊資本登記管理,規范股東依法履行出資義務,維護市場交易安全,優化營商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下簡稱公司法),制定本規定。
國稅函〔2008〕897號《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中國居民企業向境外H股非居民企業股東派發股息代扣代繳企業所得稅有關問題的通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的規定,現就中國居民企業向境外H股非居民企業股東派發股息代扣代繳企業所得稅的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銀監辦發〔2018〕49號《中國銀監會辦公廳關于規范商業銀行股東報告事項的通知》商業銀行股東及其關聯方、一致行動人單獨或合計持有商業銀行資本總額或股份總額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以上”含本數,“以下”不含本數,下同)的,應當在取得相應股權后十個工作日內通過商業銀行向銀監會或其派出機構報告。
上證發〔2018〕9號《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創業投資基金股東減持股份實施細則》全文:近期,中國證監會發布了《上市公司創業投資基金股東減持股份的特別規定》。根據該規定,上海證券交易所制定了《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創業投資基金股東減持股份實施細則》(詳見附件),經中國證監會批準現予發布,于2018年6月2日起施行。
深證上〔2018〕94號《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創業投資基金股東減持股份實施細則》全文:近日,中國證監會發布了《上市公司創業投資基金股東減持股份的特別規定》(證監會公告〔2018〕4號)。根據該規定和相關法律規范,深圳證券交易所制定了《上市公司創業投資基金股東減持股份實施細則》,經中國證監會批準予以發布,自2018年6
《上市公司創業投資基金股東減持股份的特別規定》證監會公告〔2018〕4號(全文)現公布《上市公司創業投資基金股東減持股份的特別規定》,自2018年6月2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