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烈士褒揚條例》(2019年8月修訂版全文)國務院令第718號:第一條 為了弘揚烈士精神,撫恤優待烈士遺屬,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公民在保衛祖國和社會主義建設事業中犧牲被評定為烈士的,依照本條例的規定予以褒揚。烈士的遺屬,依照本條例的規定享受撫恤優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