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奧林匹克標志保護條例》(2018年修訂版全文)國務院令第699號(2002年2月4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345號公布 2018年6月28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699號修訂)第一條 為了加強對奧林匹克標志的保護,保障奧林匹克標志權利人的合法權益,促進奧林匹克運動發展,制定本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