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關于取締“中國人民解放軍軍民融合發展委員會”的公告》民政部公告第454號:經查,“中國人民解放軍軍民融合發展委員會”未經登記,擅自以社會團體名義進行活動。依據《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第三十二條的規定,本機關決定對“中國人民解放軍軍民融合發展委員會”及其設立的相關機構予以取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