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國家稅務局關于委托代開發票有關事項的通告:為貫徹中央“放管服”精神,方便納稅人使用發票,福州市國家稅務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和國家稅務總局《委托代征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委托第三方為自然人代開增值稅普通發票,現就代開發票金額的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福州市國家稅務局福州市地方稅務局關于全面推行“一窗一人一機”聯合辦稅的通告》福州市國家稅務局、福州市地方稅務局通告2017年第3號:為進一步整合辦稅資源,優化納稅服務,福州市國家稅務局、福州市地方稅務局自2018年1月1日起,在全市推行“一窗一人一機”聯合辦稅新模式。即在福州市全市范圍內國稅、地稅辦稅服務廳均可辦理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