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工發〔2018〕2號《安徽省地方稅務機關代收工會經費實施辦法》為深入貫徹《中共中央關于加強和改進黨的群團工作的意見》和省委實施意見精神,貫徹落實省政府辦公廳《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新形勢下進一步支持工會工作的通知》,進一步規范全省工會經費稅務代收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和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深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