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原微生物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條例》2018年修訂版(全文)【2004年11月12日國務院令第424號發布 根據2016年2月6日《國務院關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規的決定》修訂;依據2018年3月19日《國務院關于修改和廢止部分行政法規的決定》(國務院令第698號)修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