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總署關于啟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單證專用章電子印章的公告》海關總署公告2018年第132號:一、企業按照海關總署、財政部、稅務總局、國家檔案局2018年第100號公告要求,自行打印的《海關專用繳款書》(以下簡稱稅單)加蓋“單證專用章”,稅單名稱中的單位和稅單內的“填制單位”欄均注明制發海關名稱。
福建省地方稅務局關于更新電子印章服務器新國標加密標準的公告:因電子印章服務器升級新國標加密標準,福建省地方稅務局網上辦稅系統升級對應電子印章的閱讀控件,請有需要進行涉稅證明或納稅信用級別證明打印的納稅人登錄福建地稅門戶網站——資料下載區下載最新的“SecSeal公文閱讀器”,并根據提示完成升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