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縣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 《湖北省工業與生活用水定額(修訂)》已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湖北省工業與生活用水定額(修訂) 一、修訂說明 (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取水許可和水資源費征收管理條例》《湖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辦法》以及水利部《關于嚴格用水定額
河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26號《河南省取水許可和水資源費征收管理辦法》已經2009年4月23日省政府第38次常務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09年7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