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涉外民事關系法律適用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已于2012年12月10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563次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13年1月7日起施行。
法釋〔2012〕24號《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涉外民事關系法律適用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為正確審理涉外民事案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涉外民事關系法律適用法》的規定,對人民法院適用該法的有關問題解釋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