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5日,記者獲悉,省教育廳、省公安廳、省交通運輸廳、省安監局等四部門正在全省開展校車和接送學生車輛專項整治,整治工作至12月20日結束
湖南省財政廳湖南省地方稅務局關于免征中小學幼兒園校車車船稅的通知:為促進我省校車安全管理工作健康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車船稅法實施條例》第十條第二款規定,經省人民政府同意,自2018年1月1日起,全省范圍內的中小學幼兒園校車,即符合《湖南省實施〈校車安全管理條例〉辦法》(省人民政府令第277號)規定,依法取得校車使
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77號《湖南省實施〈校車安全管理條例〉辦法》已經2015年12月14日省人民政府第65次常務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16年3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