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發字〔2019〕126號《國家林業和草原局辦公室關于公布〈國家林業局關于全面推進林業法治建設的實施意見〉修改情況的通知》根據中央關于嚴禁上級業務部門以下發文件、考核督查等形式干預地方機構編制事項的紀律規定,我局對《國家林業局關于全面推進林業法治建設的實施意見》(林策發〔2016〕155號)作出修改,現將修改情況通知如
林策發〔2016〕155號《國家林業局關于全面推進林業法治建設的實施意見》(2019年修訂版全文)林業法治建設是我國社會主義法治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林業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集中體現。為全面提升林業改革發展水平,創新林業體制機制,開創林業現代化建設新局面,根據《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
林策發〔2017〕152號《國家林業局關于印發〈國家林業局行政許可隨機抽查檢查辦法〉的通知》為進一步推動和落實我局行政許可隨機抽查工作,實現行政許可隨機抽查監管全覆蓋,根據國務院有關要求,我局研究制定了《國家林業局行政許可隨機抽查檢查辦法》(見附件),現予印發,請遵照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