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質規〔2019〕9號《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應急管理部關于加強建筑施工安全事故責任企業人員處罰的意見》為嚴格落實建筑施工企業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和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等安全生產責任,有效防范安全生產風險,堅決遏制較大及以上生產安全事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