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力市場監管辦法》(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令2024年第18號)【全文附PDF+word版下載】《電力市場監管辦法》已經2024年4月8日第10次委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24年6月1日起施行。
《市場監管總局關于特種設備行政許可優化準入服務和加強事中事后監管措施的公告》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公告2019年第8號: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在全國推行“證照分離”改革的要求,有效降低企業制度性交易成本,加強特種設備監管,經廣泛征求意見,市場監管總局制定了《特種設備行政許可優化準入服務和加強事中事后監管的措施》(見附件1)
市監特設發〔2022〕59號《市場監管總局辦公廳關于實施〈特種設備安全監督檢查辦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特種設備安全監督檢查辦法》(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令第57號,以下簡稱《辦法》)將自2022年7月1日起施行。為貫徹實施好《辦法》,現就有關問題提出如下意見。
國市監注〔2020〕129號《市場監管總局等六部門關于進一步優化企業開辦服務的通知》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續打造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營商環境,現就進一步優化企業開辦服務、做到企業開辦全程網上辦理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鄭政文〔2020〕61號《鄭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鄭州市優化市場監管營商環境若干措施的通知》為全面貫徹落實《中共鄭州市委鄭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快建設國際化法治化便利化營商環境的意見》(鄭發〔2018〕14號)和《鄭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鄭州市進一步推進“一網通辦,一次辦成”政務服務改革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鄭政辦〔
市場監管總局關于做好2019年度市場主體年報公示工作的通知 國市監信〔2019〕233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市場監管局(廳、委): 依照《 企業信息公示暫行條例 》《 個體工商戶年度報告暫行辦法 》《 農民專業合作社年度報告公示暫行辦法 》規定,為切實做好2019 年度市場主體年報公示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