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街區保護規劃編制審批辦法》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令第20號(全文)第一條 為了規范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街區保護規劃編制和審批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和《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保護條例》等法律法規,制定本辦法。
廣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廢止《廣州市舉辦人才交流會審批辦法》等5件政府規章的決定 廣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13號 《廣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廢止〈廣州市舉辦人才交流會審批辦法〉等5件政府規章的決定》已經2014年11月24日市政府第14屆142次常務會議討論通過,現予以公布,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市長 陳建華 2015年1月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