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政辦發〔2018〕9號《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南京市市場主體名稱自主申報的實施意見(試行)》為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繼續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按照《國務院關于印發“十三五”市場監管規劃的通知》(國發〔2017〕6號)、《工商總局關于提高登記效率積極推進企業名稱登記管理改革的意見》(工商企注字〔2017〕54號)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