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海關總署關于修改部分規章的決定》(海關總署令第235號)修改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關于大嶝對臺小額商品交易市場管理辦法》,現將有關《大嶝對臺小額商品交易市場商品經營范圍》(附件1)和《攜帶出大嶝對臺小額商品交易市場的數量限制商品清單》(附件2)予以公布,本公告自2018年2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海關總署關于公布大嶝對臺小額商品交易市場經營商品范圍和數量限制商品清單的公告》海關總署公告2018年第8號:根據《海關總署關于修改部分規章的決定》(海關總署令第235號)修改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關于大嶝對臺小額商品交易市場管理辦法》,現將有關《大嶝對臺小額商品交易市場商品經營范圍》(附件1)和《攜帶出大嶝對臺小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