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統計調查證管理辦法》國家統計局令第19號(全文)第一條 為保障政府統計調查工作順利進行,規范統計調查證的頒發和管理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實施條例》等法律法規,制定本辦法。
《統計執法證管理辦法》國家統計局令第20號(全文)第一條 為保障統計執法工作順利進行,規范統計執法證的頒發和管理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實施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辦法。
《統計執法監督檢查辦法》國家統計局令第21號(全文)第一條 為了規范統計執法監督檢查工作,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保障和提高統計數據質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實施條例》等法律、行政法規,制定本辦法。
國家統計局令第22號《部門統計調查項目管理辦法》已經2017年6月2日國家統計局第1次局務會議討論通過,現予公布,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