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澳門臺灣居民在內地(大陸)參加社會保險暫行辦法》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國家醫療保障局令第41號:第一條 為了維護在內地(大陸)就業、居住和就讀的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居民中的中國公民和臺灣地區居民(以下簡稱港澳臺居民)依法參加社會保險和享受社會保險待遇的合法權益,加強社會保險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