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醫政發〔2010〕114號《衛生部關于印發〈電子病歷系統功能規范(試行)〉的通知》按照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有關工作安排,為規范醫療機構電子病歷管理,明確醫療機構電子病歷系統應當具有的功能,更好地發揮電子病歷在醫療工作中的支持作用,促進以電子病歷為核心的醫院信息化建設工作,我部組織制定了《電子病歷系統功能規范(試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