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外留〔2007〕46號《教育部財政部關于印發〈國家公派出國留學研究生管理規定(試行)〉的通知》為加快高層次人才培養,進一步規范國家公派出國留學研究生派出和管理工作,提高國家公派出國留學效益,現將《國家公派出國留學研究生管理規定(試行)》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2002年3月27日廈門市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十二次會議通過 根據2011年12月1日廈門市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三次會議《廈門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修改〈廈門經濟特區鼓勵留學人員來廈創業工作規定〉的決定》修正)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鼓勵留學人員來廈創業、工作,促進廈門經濟特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