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發〔2008〕137號《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關于村鎮銀行、貸款公司、農村資金互助社、小額貸款公司有關政策的通知》2005年以來,部分省市的縣及縣以下地區試點設立了村鎮銀行、貸款公司、農村資金互助社、小額貸款公司等四類機構(以下統稱四類機構),這對于改進和完善農村金融服務、培育競爭性農村金融市場發揮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