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愿服務是社會文明進步的重要標志。近年來,志愿服務在我省快速發展,人們參與志愿服務的熱情越來越高,志愿者人數、志愿服務組織的數量增長較快,迫切需要一部符合我省實際的法規來規范引導志愿服務發展?!逗幽鲜≈驹阜諚l例》(以下簡稱《條例》)的出臺,從立法層面,明確了志愿服務中的一些基本法律問題,包括相關部門的法律責任、志愿服務的性質和范圍、志愿者的權利和義務、志愿服務組織的職責、支持和保障措施等,厘清了各參與主體間的法律關系,使志愿服務有法可依,有法可循,實現了對志愿服務活動的依法依規管理,為我省志愿服務的制度化、規范化、法治化提供了強有力的支持。
明確了志愿者權利和義務,促進志愿服務規范化——
目前,我省注冊志愿者已有近1200萬人,數量居全國第一。隨著志愿服務領域不斷擴大,志愿服務活動持續走向深入,規范志愿服務、保障志愿者權益的呼聲越來越高?!稐l例》規定,志愿者應當獲得志愿服務的真實、準確、完整的信息;獲得從事志愿服務活動必要的物質條件和安全保障;接受與志愿服務有關的知識和技能培訓;有困難時優先獲得志愿服務等。同時,《條例》對志愿者應當履行的義務也進行了規定,比如,遵守志愿服務組織的章程和管理制度;接受志愿服務活動組織者的指導和安排,履行志愿服務承諾,完成相應的任務;尊重志愿服務對象的意愿、人格尊嚴,不得泄露志愿服務對象的個人隱私;不得向志愿服務對象收取或者變相收取報酬;不得利用志愿者身份從事營利性或者違背社會公德的活動等?!稐l例》還規定志愿服務組織安排志愿者參與志愿服務活動,應當與其年齡、知識、技能和身體狀況相適應,并提供必要條件;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強行指派志愿者、志愿服務組織提供服務,不得以志愿服務名義進行非法、營利、違背社會公德以及與志愿服務無關的活動。這些規定,讓廣大志愿者在參與志愿服務活動時有了法律遵循。
明確了志愿服務組織法律地位,促進志愿服務社會化——
志愿服務組織是志愿服務的重要主體?!稐l例》更加清晰地界定了志愿服務組織的科學內涵。明確志愿服務組織“是指依法成立,以開展志愿服務為宗旨的非營利性組織”。這一界定明確了志愿服務組織“依法成立”“以開展志愿服務為宗旨”和“非營利性組織”三個基本條件,引導志愿服務組織按照法律法規和章程開展活動?!稐l例》規定了志愿服務組織應當履行的職責,比如,負責志愿者的招募、注冊、評價、激勵等工作;對志愿者進行志愿服務知識、技能培訓和安全教育;為志愿者參與志愿服務活動提供必要的物質條件和安全保障,維護志愿者的合法權益;為志愿者及時、無償、如實出具志愿服務記錄證明;依法籌集、管理和使用志愿服務經費、物資等?!稐l例》對志愿服務組織的形式進行了梳理,提出志愿服務組織可以采取社會團體、社會服務機構、基金會等組織形式,進一步厘清了志愿服務組織與其他社會服務提供主體之間的關系。
志愿服務組織是對接志愿者和服務對象的有效紐帶,也是撬動社會資源參與志愿服務的重要平臺。隨著社會文明的進一步發展,志愿服務越來越趨向于一種組織化、制度化的行為,更加注重對志愿服務組織、志愿者、志愿服務對象三者關系的清晰界定。根據《條例》規定,志愿者、志愿服務組織、志愿服務對象可以根據需要簽訂協議,明確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
明確了相關部門志愿服務管理責任,促進志愿服務常態化——
志愿服務管理體制關系志愿服務事業發展的大局,志愿服務組織是志愿服務事業發展的主線。在總結志愿服務管理實踐經驗的基礎上,《條例》第五條規定了有關部門的職責,明確了各級精神文明建設指導機構在建立工作協調機制、統籌規劃、協調指導、督促檢查和經驗推廣等方面的職能作用;明確了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門在志愿者注冊、志愿服務組織登記、查處相關違法行為等行政管理職能;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關部門,以及工會、共產主義青年團、婦女聯合會等有關人民團體和群眾團體,應當發揮各自優勢做好相應的志愿服務工作,共同促進志愿服務事業健康發展。
志愿服務的可持續發展離不開政府的引導與支持,離不開社會的廣泛參與?!稐l例》明確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將志愿服務事業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提供資金和政策支持;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捐贈財產用于志愿服務的,依法享受稅收優惠;對在志愿服務事業發展中作出突出貢獻的志愿者、志愿服務組織,可按照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予以表彰、獎勵;公務員考錄、事業單位招聘可以將志愿服務情況納入考察內容。積極的政策引導與政府支持,有利于充分挖掘和有效運用各種社會資源,有助于志愿服務文化與理念的普及與形成,有助于多元合作的志愿服務供給模式的形成,有助于志愿服務逐漸步入常態化的發展軌道。(何鐵志,作者系河南省文明辦原調研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