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2日,記者從省公安廳交警總隊獲悉,為深化全省交警部門“放管服”改革,省公安廳交警總隊決定全面推動車駕管業務向縣級車管所下放工作。今后,駕駛人考試、補換駕照車牌,均可在縣級車管所辦理。
所有縣級車管所均可辦理小(微)型載客汽車注冊、變更、轉移抵押及注銷登記業務;優秀縣級車管所及有條件的縣級車管所可以辦理貨車、中型載客汽車注冊、變更、轉移抵押及注銷登記業務。
縣級車管所和城市交警大隊按照相關規定,辦理機動車牌證業務。主要包括:臨時行駛車號牌,機動車的質押備案、解除質押備案,補發、換發機動車登記證書,申領和補領、換領機動車牌證,核發機動車檢驗合格標志。
各縣級車管所均可辦理小型汽車(C1、C2)駕駛人考試初次申領、增加準駕車型申領的受理、考試以及宣誓發證、檔案管理等業務。此外,縣級車管所和城市交警大隊按照相關規定,還可辦理駕駛證補證、換證業務等。駕駛人身份證號碼、姓名及聯系方式變更備案等業務,也可在縣級車管所辦理。
“以前群眾在辦理上述車駕管業務時,需要到市級車管所才能辦理,往返跑路,費時費力?!笔」矎d交警總隊有關負責人說,“省公安廳交警總隊將逐步向縣級車管所下放車駕管業務,2019年6月底前,上述車駕管業務將全部下放完畢?!保ㄓ浾?李鳳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