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進一步加強工程建設地下文物保護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以進一步加強河南省基本建設中的考古調查、勘探、發掘等文物保護工作。
落實文物部門主體責任 加強文物保護工作
《通知》明確了必須開展考古調查、勘探、發掘工作的建設工程的范圍,重申了建設用地“凈地”供應制度,要求加強工程建設中的文物保護宣傳,強調了文物部門對考古調查、勘探、發掘工作的監督管理責任,并對各考古調查、勘探、發掘工作的組織部門、實施單位,各地政府及其職能部門在工程建設地下文物保護工作的責任進行了明確的界定。
《通知》的一大亮點,是對《文物保護法》和《河南省實施﹤文物保護法﹥辦法》中關于“大型基本建設工程”和“規劃成片開發的土地”等概念進行了明確的界定。將法律規定的“大型基本建設工程”明確為“國家和省、市、縣重點建設項目”;將法律規定的“規劃成片開發的土地”明確為“城鎮規劃建設用地范圍內以及各類開發區、高新區、產業集聚區、城鄉一體化示范區等規劃成片開發的土地”。
《通知》的另外一大亮點,是重申了建設用地“凈地”供應制度。2015年,河南省人民政府印發《關于進一步加強節約集約用地的意見》(豫政﹝2015﹞66號),要求要嚴格落實建設用地“凈地”供應制度:“對需要進行考古調查、勘探的土地,要提前做好考古調查、勘探工作。出讓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的,在出讓前,由市、縣(市)政府組織有關部門進行考古調查、勘探,所需經費納入土地出讓成本;劃撥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的,要在項目建議書或可行性研究階段進行考古調查、勘探,考古調查和勘探工作由用地單位委托相關部門開展,所需經費由用地單位承擔?!?016年6月,2017年9月,2018年5月,河南省許昌、鄭州、濟源三市人民政府根據這一規定,分別印發關于國有建設用地出讓(劃撥)中開展考古調查勘探發掘工作的通知,落實了建設用地“凈地”供應制度要求,實現了考古調查、勘探、發掘工作前置,取得了較好的社會效益。因此,此次《通知》中再次強調:“各省轄市、省直管縣(市)政府應嚴格落實省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節約集約用地的意見》(豫政﹝2015﹞66號)建設用地“凈地”供應制度,結合本地區實際,出臺相關政策性文件,提前做好考古調查、勘探、發掘工作,為建設項目提供良好投資環境?!边@一要求,為今后在河南境內全面實現考古調查、勘探、發掘工作前置奠定了堅實的政策基礎。
加強各類建設項目監管 嚴肅處理破壞文物行為
《通知》還特別強調了文物部門對考古調查、勘探、發掘工作的監督管理責任?!拔奈镄姓块T要嚴格審查考古調查、勘探、發掘單位資格”,“加強(考古調查、勘探、發掘工作)質量監管”,并“制訂考古調查、勘探、發掘管理辦法”。這一要求,為今后文物部門加強對考古調查、勘探、發掘工作的監督管理和切實加強考古調查、勘探、發掘隊伍建設提供了明確的政策導向。
《通知》還要求,各省轄市、省直管縣(市)政府要切實加強文物保護宣傳工作,加強對各類建設項目的監管,防止工程建設中破壞文物事件的發生。對工程建設中出現的破壞文物、哄搶文物等行為,文物、公安等部門要依法依規嚴肅處理。
河南是全國配合基本建設開展文物保護工作最早的省份之一,同時也是配合基本建設開展文物保護工作卓有成效的一個省份。上世紀五六十年代,河南洛陽等地即配合當地城市建設開展了考古勘探工作,創造了“先考古發掘后建設”的“洛陽工作方式”。1983年,河南省給合本省實際情況,制定了《河南?。嘉奈锉Wo法>實施辦法》,對做好基本建設中的考古調查、勘探、發掘等文物保護工作提出了更具體的要求,這是全國各省中最早的一部地方性文物保護法規。近年來,河南省及各地方通過人大立法、政府文件等形式,陸續出臺了一系列加強工程建設中地下文物保護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規和政策性文件。此次省政府辦公廳印發《通知》,既是對以往系列加強工程建設中地下文物保護工作的延續和深化,同時也是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進一步加強新時代文物保護利用和文化遺產保護傳承工作的具體體現,是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加強文物保護利用、完善基本建設考古制度改革的具體實踐。為今后河南基本建設考古工作機制、工作模式指明了方向,也為基本建設考古工作的順利實施提供了保障。(記者 陳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