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10月29日起,鄭州交警部門開展機動車不禮讓斑馬線專項治理行動,啟用路口監控設施抓拍機動車不禮讓斑馬線行為,未停車禮讓行人,違法司機將被罰款200元記3分。
駕駛人應該如何禮讓斑馬線上的行人?按照交通法規規定,機動車行經人行橫道時,應當減速行駛,遇行人正在通過人行橫道,應當停車讓行。機動車行經沒有交通信號的道路時,遇行人橫過道路,應當避讓。路口紅燈亮時,右轉彎的車輛在不妨礙被放行的車輛、行人通行的情況下,可以通行。在路口,左右轉車輛遇斑馬線有行人通行時,應當停車讓行。機動車遇前方車輛排隊或行駛緩慢時,不得占用人行橫道停車等候。
斑馬線上的行人應該怎么做?警方表示,行人要遵守交通規則,不闖紅燈,需向來車方向進行安全觀看,確認安全后快速通過,不要在道路上突然加速、折返和逗留。
非機動車過人行橫道需要讓行嗎?按照交通法規規定,駕駛自行車、電動自行車在路段上橫過人行道時,應當下車推行,機動車駕駛人應按照禮讓行人標準進行禮讓。
鄭州市交警支隊有關負責人表示,目前,鄭州市區部分路口已安裝了電子監控設施。這些監控設施均配備了高清探頭,可自動判斷不禮讓行人違法行為。對于抓拍的未禮讓行人的機動車,警方人工審核無誤后,將相關違法行為及車輛信息錄入交通違法處理系統。(記者 李鳳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