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3日,河南省環保廳公布了全省9月份生態補償情況,各省轄市、省直管縣(市)共支償城市環境空氣質量生態補償金589.2萬元,得補447.5萬元,結余141.7萬元;共支償水環境質量生態補償金92萬元,得補968萬元。
根據生態補償暫行辦法要求,按照“誰污染、誰賠償,誰治理、誰受益”原則,我省嚴格落實按月實施生態補償制度。根據城市環境空氣質量考核目標3項因子——PM10、PM2.5濃度和優良天數計算,9月份有12個省轄市、4個省直管縣(市)需進行生態支償,6個省轄市、6個省直管縣(市)獲得得補金額。水環境質量生態補償包括地表水考核斷面、飲用水水源地、南水北調中線工程河南段和水環境風險防范的生態得償。根據水環境質量目標任務完成情況,9月份有2個省轄市、1個省直管縣(市)需要進行生態支償,14個省轄市、6個省直管縣(市)獲得得補金額。
綜合空氣質量和水環境兩項生態補償,9月份支償金額最高的省轄市是安陽140萬元、省直管縣(市)是新蔡8萬元;得補金額最高的省轄市是南陽202萬元、省直管縣(市)是滑縣26.4萬元。(記者 銀新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