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落實全國、全省生態環境保護大會精神,切實抓好中央環境保護督察“回頭看”反饋意見整改落實和秋冬季大氣污染防治攻堅工作,按照河南省環境保護督察方案和污染防治攻堅部署要求,經省委省政府批準,從10月23日起,省委省政府成立9個督察組,由5名省級領導任組長,9名正廳級領導任副組長,分兩批對全省18個省轄市開展環境保護督察工作,實現全省環境督察全覆蓋。
督察組第一批于10月23日開始進駐,對開封、漯河、駐馬店、周口、信陽、南陽、洛陽、三門峽、焦作9市開展督察;第二批擬于11月上旬開始進駐,對平頂山、許昌、鄭州、商丘、安陽、濮陽、新鄉、鶴壁、濟源9市開展督察。每批督察時間為半個月,11月下旬全部完成督察任務。
各督察組進駐后,直奔第一現場,立即展開督察。同時,第一時間在當地主流新聞媒體發布省委省政府環境保護督察組公告,公開督察主要任務、時間安排、工作方式、舉報電話和舉報郵箱、受理舉報的時間等信息。
省委省政府環境保護督察的內容主要有八個方面:生態環境保護“黨政同責、一崗雙責”落實和工作機制建立、運行情況;2016年中央環境保護督察、2018年中央環境保護督察“回頭看”、大氣污染問題專項督察,以及國家針對飲用水源地、自然保護區、危險廢物等督察活動中發現問題的整改情況,是否存在“表面整改”“假裝整改”“敷衍整改”等環保領域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問題;秋冬季大氣污染防治攻堅行動開展情況;產業結構、能源結構、運輸結構、用地結構四大結構調整情況;推進落實生態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制度、規劃、計劃、標準等情況;生態環境質量呈現惡化趨勢的區域、流域及整治情況;人民群眾反映突出的生態環境問題及立行立改情況;需要督察的其他生態環境問題。(記者 趙力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