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縣鄉公務交通補貼統籌比例、按崗位核定補貼標準、向基層傾斜配備車輛、按距離遠近包干交通費……近日,河南省財政廳印發《關于進一步完善公車改革財政配套制度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意見》),進一步健全完善公車改革財政配套政策,采取多種方式保障基層工作人員公務出行。
《意見》指出,當前我省黨政機關公車改革基本完成,公務用車數量大幅壓縮,公務出行方式發生變化,在公務用車管理、中短途出差、去偏遠地區下鄉等方面面臨新情況、新問題,需要財政部門特別是縣鄉財政部門研究解決,健全公車改革財政配套政策,合理控制支出,有效保障出行。
為解決當前公務用車中存在的問題,《意見》提出,鼓勵通過提高縣鄉公務交通補貼統籌比例、按崗位核定補貼標準、向基層傾斜配備車輛、按距離遠近包干交通費等方式保障不同環境、不同條件的公務出行。
《意見》要求,科學劃定車改補貼覆蓋(行政區域)范圍,既不能因范圍過小將車補資金變相為福利補貼,也不能因范圍過大加重工作人員公務出行負擔。同時,要采取多種形式保障公務出行,公務出行應首選公共交通,對于到交通不便地區出差或緊急公務出行可采用租車或交通費包干的方式。
對于租用社會車輛,要通過政府購買服務形式租用車況優良、價格合理的車輛。要嚴格租車期限,嚴禁超標準租用高檔豪華車輛,鼓勵租用新能源汽車,嚴禁通過租車費用轉嫁單位或個人發生的其他費用,嚴禁用租車辦私事。
對于交通費包干標準,要在結合當地財力基礎上,適度從緊,動態調整。包干標準制度要參考乘坐市場化定價的相應等級公共交通工具票價金額確定,要嚴格按照實際公務出行次數發放包干費用,定期在單位內部公示發放情況,嚴禁定期定額發放給個人。(記者 銀新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