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切實做好河南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項目,保護和提升耕地質量,實現“藏糧于地,藏糧于技”,省農業廳印發《2018年河南省中央財政開展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項目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
根據各地的財力狀況、積極性、工作基礎、資源條件,經項目申報、專家評定,在全省選擇開封市祥符區,洛陽市新安縣,平頂山市魯山縣,鶴壁市淇縣,新鄉市延津縣,濮陽市濮陽縣,南陽市淅川縣,商丘市柘城縣,信陽市淮濱縣,周口市商水縣、項城市,駐馬店市西平縣,省直管縣(市)蘭考縣、永城市、鹿邑縣等15個縣(市、區)和黃泛區農場,具體實施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項目。
《方案》明確工作目標與任務。通過開展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項目,全省秸稈綜合利用率達到88%以上,項目縣(市、區)秸稈綜合利用率達到90%以上,秸稈直接還田和間接還田水平大幅提升,耕地質量得到提高;進一步發揮涉農企業、農民合作社等市場主體的作用,全省新增秸稈綜合利用社會化服務組織50個以上,項目縣(市、區)平均新增秸稈綜合利用社會化服務組織4個以上。探索出可持續、可復制推廣的秸稈綜合利用技術路線、模式和機制。
《方案》提出,我省將重點推進以秸稈機械還田為主的肥料化利用和以秸稈青貯為主的飼料化利用、兼顧能源化、基料化和原料化利用技術模式,加強秸稈收儲體系建設,進行必要農機具購置補助試點,并開展耕地地力監測試點。
在資金分配使用方面,《方案》指出,根據有關文件要求,國家級貧困縣分配項目資金6648萬元。其中,蘭考縣、魯山縣、淅川縣、柘城縣、淮濱縣、商水縣等6縣各分配資金1108萬元;非國家級貧困縣分配項目資金8370萬元。其中祥符區、新安縣、濮陽縣、延津縣、淇縣、西平縣、永城市、鹿邑縣、項城市等9縣(市、區)各分配資金930萬元;黃泛區農場分配項目資金609萬元。共計15627萬元。同時,按照中央財政農業專項轉移支付資金實行“大專項+任務清單”的管理方式的要求,由項目縣(市、區)因地制宜地選擇項目內容和補貼標準,以扶持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如農業合作社、涉農企業或種糧大戶為重點,合理使用補貼資金。
《方案》還強調,為了保障項目順利實施,省農業廳將該項工作作為下半年重點工作之一,切實加強領導。同時,各項目縣(市)要以政府的名義,成立相應工作機構,安排必要工作經費,相關部門分工負責,建立工作臺賬,著力把秸稈綜合利用項目各項措施落到實處,確保項目取得成效。(記者 王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