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確保新建、今年通車和目前在建高速公路項目交通安全綜合整治措施“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使用”,日前省交通運輸廳下發《關于完善新建高速公路項目安全防護有關問題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通知》明確三大主要措施。一是建設霧天行車安全誘導裝置。新開工、今年通車和目前在建高速公路項目要加強與項目沿線氣象、公安、交通運輸等部門聯系,結合項目沿線氣象特點、路線平縱面線形指標和實際地形地貌,開展團霧風險預報技術研究,全面排查、合理確定多霧和團霧多發路段,并按照要求安裝霧天公路行車安全誘導裝置系統。安全誘導系統應包含一定數量的氣象檢測儀,并與區間測速系統集成融合。
二是完善、增設出口路段標志標線、防撞等交通安全設施。新開工、今年通車和目前在建高速公路項目要按照要求,在高速公路收費站、服務區、互通區出口三角端設置防撞設施、分道實線、導向標識、預告和警告標識等交通安全設施。
三是加強重點危險路段安全防護。新開工、今年通車和目前在建高速公路項目要對臨水、臨崖、陡坡、橋梁、隧道等重點危險路段,逐一評估安全防護等級,加密加高防護立柱,改造增設雙層波形護欄等安全設施,提升高速公路安全防護水平。
《通知》強調,新開工高速公路項目要組織設計單位按照以上要求,完善安全防護工程的相關設計內容,工程方案和工程費用要納入項目設計文件中報批。同時,今年通車和目前在建高速公路項目要組織設計單位盡快增加安全防護工程的相關設計內容,按規定履行設計變更審批程序,相關建設費用納入工程決算,確保建成通車前安全防護工程同步投入使用。(記者 王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