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查封”“活扣押”,堅決防止利用刑事手段干預經濟糾紛……8月23日,省高級人民法院召開新聞發布會,通報了《關于充分發揮審判職能作用為企業家創新創業營造良好法治環境的實施意見》,要求全省法院牢固樹立平等全面依法保護產權的司法理念,增強企業家人身及財產財富安全感,吸引更多的優秀企業家來河南創新創業。
非公有制經濟主體規模相對較小、抗風險能力相對較弱,我省法院充分考量這一客觀實際,對暫時出現困難無法及時履行債務的被執行人,嚴格把握財產保全、證據保全的適用條件,慎用查封、扣押等訴訟保全措施,給企業一個緩沖期和自救的機會,最大限度降低對企業正常生產經營活動的不利影響,積極幫助企業進行自救,爭取社會效益最大化。對有發展前景的非公有制經濟主體,我省法院采取“活查封”“活扣押”的方法,已支持6000余家企業邊經營邊還債,順利渡過難關。
記者從新聞發布會上了解到,省高院于2017年8月20日出臺了《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加強產權司法保護行動計劃》,該計劃實施以來,全省法院共審結產權司法保護案件6000余件,執結2000余件,甄別糾正社會反響強烈的產權糾紛案件100余件。本次意見的出臺,再次給廣大企業家吃下“定心丸”。(記者 周青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