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踐行“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理念,日前,省交通運輸廳下發《關于開展2019年度綠色交通試點項目建設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決定開展2019年度綠色交通試點項目建設工作。
《通知》指出,按照交通運輸部開展綠色交通試點項目的有關精神,重點支持體現交通運輸行業生態文明建設進展、環境保護和節能減排效果的重點領域和環節的六類項目:綠色交通試點縣、綠色公路、綠色運管、綠色港航試點項目,綠色交通運輸重點企業試點項目,環保節能科技成果推廣應用試點項目。
申報項目經初審后,通過第三方評估擇優選定,所有項目要明確實施期內的目標和任務,實施期限為1至3年,跟蹤項目全過程,實施期結束后進行考核驗收,并對項目環保節能效益進行后評價。
《通知》明確了資金補助標準,對綠色交通試點縣、綠色公路、綠色運管、綠色港航試點項目,綠色交通運輸重點企業試點項目,環保節能科技成果推廣應用試點項目,省交通運輸廳采取投資補助形式給予資金支持,補助資金不超過每個項目的最高補助標準,并且不超過項目建設方案總投資的30%。綠色交通試點縣,每個項目省補助資金不超過300萬元;綠色公路試點項目,每個項目省補助資金不超過100萬元;對獲得交通運輸部示范工程的每個補助200萬元;綠色運管、綠色港航試點項目,每個項目省補助資金不超過100萬元;綠色交通運輸重點企業,每個省補助資金不超過10萬元;環保節能科技成果推廣應用試點項目,每個項目省補助資金不超過200萬元。
《通知》強調,申報材料報送截止時間為2018年8月31日。此外,申報綠色交通試點縣的,不能同時申請綠色公路、綠色運輸、綠色港航試點項目。(記者 王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