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8日,記者從省水利廳了解到,在水利部統一安排下,我省從本月起開展河湖“清四亂”專項行動,對亂占、亂采、亂堆、亂建等河湖管理保護“四亂”突出問題,開展專項清理整治行動。
據介紹,“亂占”主要包括圍墾湖泊,未依法經省級以上人民政府批準圍墾河道,非法侵占水域、灘地,種植阻礙行洪的林木及高稈作物;“亂采”主要包括在河湖內非法采砂、取土;“亂堆”主要包括在河湖管理范圍內亂扔亂堆垃圾,傾倒、填埋、貯存、堆放固體廢物,棄置、堆放阻礙行洪的物體;“亂建”主要包括,河湖水域岸線長期占而不用、多占少用、濫占濫用,違法違規建設涉河項目,在河道管理范圍內修建阻礙行洪的建筑物、構筑物。
據統計,我省流域面積1000平方公里以上的河流有66條,水面面積1平方公里以上的湖泊有6個。省水利廳要求,各級水利部門要采取拉網式排查,對這66條河流和6個湖泊進行全面細致地調查,全面查清河湖存在的“四亂”問題,逐河逐湖拉清單;對照問題清單建立銷號制度,清理一處、銷號一處,2018年年底前“清四亂”專項行動要見到明顯進展和成效,2019年7月前全面完成專項行動任務,河湖面貌得到明顯改善。(記者 高長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