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7日,河南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五次會議表決通過人事任免事項。
免去尚修星、鄭凱樂、趙建祖、萬金生、王玉芳、李平遠、王錫芬同志的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審判員職務。
免去王新平同志的鄭州鐵路運輸法院審判員職務。
免去楊巍同志的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長職務,任命其為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審判監督庭副庭長。
任命董抒同志為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長、審判員。
任命江長濤同志為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清算與破產審判庭副庭長、審判員。
任命梅建橋、肖賀偉同志為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審判員。
免去劉甦同志的河南省人民檢察院檢察員職務。
免去薛艾一同志的河南省人民檢察院濟源分院副檢察長、檢察委員會委員、檢察員職務。(大河網-河南人大網聯合報道 記者 閻乃川 高利國 謝嵐 席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