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今天(7月17日)從河南省財政廳了解到,為推進深化國有企業改革,防止招標投標活動中的腐敗行為,省財政廳聯合省發改委、審計廳、國資委和金融辦印發了《關于進一步加強和規范省管企業招標投標活動管理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對加強省管企業招標投標活動監管工作提出具體要求。
《通知》指出,近年來,我省不斷加強省管國有企業招標投標活動監管工作,招標投標行為不斷規范。但仍有一些企業在招標投標過程中存在自身定位不準、操作不夠規范、規避公開招標、公開性和透明度不夠等問題,甚至存在違法違規行為,既影響了招標投標活動規范有序開展,也違反了黨風廉政建設規定。
《通知》對省管企業招標范圍進行了明確。除規定的特殊情形外,省管企業的招標項目范圍和規模標準須按照國務院批準的《必須招標的工程項目規定》(國家發展改革委第16號令)執行,不得將依法招標的項目化整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規避招標。依法必須招標的項目,應當堅持以公開招標為主,嚴格控制采用邀請招標方式。
《通知》要求,規范招標投標程序,提高招標投標活動的透明度。省管企業要按照“應進必進”的原則,將依法進行招標的項目全部進入公共資源交易平臺體系交易,漏一必查,推動招標投標活動陽光公開、規范運作。
對于招投標活動監管,《通知》提出,實行在線監管,強化招標投標活動的責任追究。省公共資源交易管理委員會辦公室要構建全覆蓋、全方位、全流程的公共資源交易在線監管平臺,通過與投資項目在線審批監管平臺、公共資源交易平臺體系內的國有企業交易系統的對接聯通,實現省管企業招標項目從立項審批到招標組織的全流程在線查詢、在線追溯、在線監管。省管企業作為招標人,對招標過程和結果負總責。禁止領導干部和工作人員以權謀私,采取暗示、授意、指定、強令等方式干預和插手招標投標活動;禁止未批先建、違規操作、暗箱操作等行為;禁止游離于公共資源交易平臺體系之外實施招標投標活動。(記者 銀新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