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河南省人民政府印發《關于建立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省級調劑制度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決定建立養老保險基金省級調劑制度,自2018年7月1日起實施。
《通知》明確,要在現行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省級統籌模式的基礎上,建立省級調劑基金,對省本級和省轄市、省直管縣(市)養老保險基金進行適度調劑,確?;攫B老金按時足額發放。
《通知》還明確了建立養老保險基金省級調劑制度的主要內容,一是省級調劑基金由兩部分構成,按照省本級和省轄市、省直管縣(市)職工平均工資的90%和在職應參保人數作為計算上解額的基數,上解比例從3%起步,逐步提高。二是省級調劑基金實行以收定支,當年籌集的資金根據全省離退休人數全部撥付省本級和省轄市、省直管縣(市)。三是省級調劑基金納入省級社會保障基金財政專戶,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顚S?,不得用于平衡財政預算。四是現行省級統籌基金補助政策和補助方式不變,各級政府要切實承擔確?;攫B老金按時足額發放和彌補養老保險基金缺口的主體責任。
《通知》指出,要健全保障措施,完善省級統籌制度,推進養老保險基金全省統收統支工作。強化基金預算管理,確保應收盡收、支出合規,杜絕跑冒滴漏、違規支出。建立健全考核獎懲機制,將養老保險相關情況列入省轄市、省直管縣(市)政府工作責任制考核內容。推進信息化建設,建立完善全省統一的養老保險繳費和待遇查詢系統、養老保險基金省級調劑監控系統以及全省共享的省級數據庫。
《通知》強調,建立養老保險基金省級調劑制度是加強基本養老保險體系建設的重要內容,事關改革、發展和穩定全局。各級政府、各有關部門要統一思想,加強領導,密切協調配合,精心組織實施,及時研究解決工作中遇到的問題,確保養老保險基金省級調劑制度順利實施。(記者 陳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