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0日,省發改委下發了《關于開展省級低碳試點(第一批)創建工作的通知》,我省首批17個低碳創建試點單位將推行“1公里內步行、3公里內騎自行車、5公里左右乘坐公共交通”的“135”綠色低碳出行方式。
據介紹,這17個單位包括汝州、蘭考等5個城市試點,中牟縣雁鳴湖鎮韓寨社區、孟津縣瀍水華庭社區等6個社區試點,永城市產業集聚區等3個園區試點,洛陽市碳普惠制等3個工程試點。鼓勵各試點探索各具特色的低碳發展模式,在區域碳排放總量控制、碳排放統計核算體系建設等體制機制方面勇于創新。試點期限原則上不超過三年。
按照計劃,今年我省將在低碳創建試點的基礎上實施全民節能低碳行動,力爭“十三五”期間全省減少能源消費量720萬噸標準煤,減輕大氣污染防治壓力。(記者 欒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