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4日,記者從省國土資源廳獲悉,該廳近日印發《關于進一步用好用活國土資源政策全力推進打好打贏脫貧攻堅戰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要求充分保障脫貧攻堅用地空間,應保盡保土地利用年度計劃,持續加大對貧困縣、易地扶貧搬遷和黃河灘區居民遷建、大別山革命老區等地區的用地支持力度。其中,新增建設用地計劃指標對貧困縣在應分配份額的基礎上單獨增加600畝,對深度貧困縣單獨增加1000畝。
《通知》指出,貧困縣對用地仍有需求的,可先行使用,超出部分由省國土資源廳年底統籌解決。鼓勵貧困地區開展增減掛鉤,可不受指標規模限制,超出部分由省國土資源廳統籌調劑,優先保障全省貧困地區各類發展用地需求。
2016年省國土資源廳出臺了《關于全力支持實施精準扶貧精準脫貧的意見》,得到了各地黨委政府和群眾的高度肯定和充分認可。但在工作推進中,部分市、縣不同程度存在政策棚架、作風不實等突出問題。今年5月,省國土資源廳組隊深入全省37個貧困縣進行調研,化解矛盾,破解脫貧攻堅工作中的難題。
要確保脫貧攻堅用地應保盡保,從優化增減掛鉤政策、統籌實施宅基地復墾券交易、支持農村新產業新業態用地、保障設施農業用地、積極支持貧困地區發展旅游、支持光伏扶貧項目用地、妥善處理違法用地、加強地質環境治理、支持貧困地區統籌生態紅線劃定和礦產資源開發、落實深度貧困地區支持政策等10個方面要求加大超常規政策支持力度,凝心聚力精準推進脫貧攻堅。
對脫貧攻堅用地建立綠色通道,實行單獨組卷、單獨申報,標注脫貧攻堅有關字樣,取消批次限制和申請面積下限,具備申請用地條件的可隨時申報。省國土資源廳收到脫貧攻堅用地申請后及時進行復核性審查,符合法定條件的在7個工作日內辦結(不包括補正時間),對存在問題的立即退回補正,做到即時受理,即時審查、限時辦結。
要優化增減掛鉤政策,擴大審批權限下放范圍,允許先建新后拆舊。要充分利用宅基地復墾券制度,持續為脫貧攻堅、易地扶貧搬遷、黃河灘區居民遷建籌集資金,緩解資金壓力。
要妥善處理違法用地,2017年度衛片執法監督檢查中涉及的光伏扶貧項目,列入各級脫貧攻堅計劃的易地扶貧搬遷、黃河灘區居民遷建、產業項目以及貧困村脫貧驗收必須建設的扶貧車間、農村電商公共服務中心等項目,不涉及占用基本農田先行用地的,允許由當地政府出具會議紀要,明確所屬脫貧攻堅項目名稱、項目違法占地實際情況和不予處罰的意見,隨卷補辦用地手續。(記者 李運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