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網訊(記者 申華)7月5日,在省政府新聞辦舉行的新聞發布會上,省環保廳公布了河南省6月份生態補償情況。
今年6月,全省共支償城市環境空氣質量生態補償金1359.7萬元,得補1160.9萬元;共支償水環境質量生態補償金216萬元,得補1220萬元。其中,綜合大氣和水兩項生態補償,支償金額前3位依次是:鄭州260萬元、焦作105萬元、開封95.5萬元;得補金額前3位依次是:信陽337萬元、南陽259.5萬元、平頂山214萬元。
空氣質量補償:安陽支償265萬元 信陽得補367萬元
根據河南省城市環境空氣質量考核目標3項因子——PM10、PM2.5濃度和優良天數計算,6月份河南18個省轄市中有10個市在全省省轄市平均值以下,需進行生態支償,支償金額由高到低依次是:安陽265萬元、焦作195萬元、濮陽135萬元、開封115.5萬元、鄭州110萬元、鶴壁106萬元、新鄉90萬元、駐馬店20.5萬元、商丘20萬元、許昌16萬元。有8個省轄市獲得得補金額,由高到低依次是:信陽367萬元、南陽239.5萬元、三門峽107萬元、漯河58.5萬元、濟源54萬元、周口25萬元、平頂山24萬元、洛陽17.5萬元。
10個省直管縣(市)中,有6個縣(市)在全省直管縣平均值以下,支償金額由高到低依次是:蘭考103萬元、滑縣61.1萬元、鞏義51萬元、長垣43.2萬元、汝州26.4萬元、鹿邑2萬元。4個縣(市)獲得得補金額,由高到低依次是:鄧州104萬元、固始76萬元、永城58萬元、新蔡34.4萬元。
水環境質量補償:鄭州支償150萬元 平頂山得補190萬元
河南省水環境質量生態補償包括地表水考核斷面、飲用水水源地、南水北調中線工程河南段和水環境風險防范的生態補償。6月份,依據18個省轄市和10個省直管縣(市)水環境質量目標任務完成情況,18個省轄市中,共有3個市進行生態支償,金額由高到低依次是:鄭州150萬元、漯河30萬元、信陽30萬元;進行生態得補的共有15個市,金額由高到低順序依次是:平頂山190萬元、安陽180萬元、駐馬店140萬元、鶴壁100萬元、焦作90萬元、濮陽90萬元、三門峽80萬元、許昌70萬元、濟源60萬元、洛陽40萬元、新鄉40萬元、商丘30萬元、周口30萬元、開封20萬元、南陽20萬元。
10個省直管縣(市)中,有1個縣(市)進行了生態支償:鹿邑6萬元;有8個縣(市)獲得了生態得補,金額依次是:滑縣12萬元、鞏義6萬元、汝州6萬元、固始6萬元、新蔡4萬元、蘭考2萬元、長垣2萬元、永城2萬元。